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分析与预测

2007-10-31 19:2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8月份,我国粗钢产量达到3.205亿吨,同比上升17.7%;出口钢材4508万吨,同比增加83.83%;出口钢坯561.2吨,同比增加10.91%。我国钢材大量出口只不过是在演绎一种搬山运动,把国外大量的铁矿石搬过来,再出口没有太多技术含量的钢材,这对我国钢铁业的长期发展没有好处,反而加剧铁矿石资源的紧张与能源需求的紧张。因此,国家必然会进一步出台宏观调控政策来引导钢铁产业沿着良性轨道发展。
    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名单低调公布
    9月24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商会在京召开进口铁矿石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2007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名单和对会员企业进行铁矿石进口合同备案系统的培训。此次会议,两大协会相当低调,对具体的企业资质名单不肯透露。
    据记者了解,此次进入名单的企业有112家,比此前减少6家,钢厂和贸易商均有被新进入名单和被淘汰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112家企业中有70家钢厂,如唐山瑞丰等几家钢厂新进入名单,而42家贸易商中,也有山西等地的贸易商具备资质得以进入。而被淘汰的企业中,贸易商要比钢厂多。
    业内人士表示,原本不应该对自用铁矿石的钢铁企业限制这么严,但为了平衡钢厂与贸易商的关系,所以达不到资质的一律被限制在名单之外。根据中钢协和五矿商会颁发的 《2007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两个文件,“70万吨的年进口量”成为企业获得资质的下限。
    钢材出口极有可能再度加税
    9月25日,中国钢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钢协”)召开出口协调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以及海关总署均派代表参加会议。据一位与会代表透露,国家发改委提出拟全部取消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部分产品出口税率也将提高到15%~25%。
    国家发改委提出拟将热轧板卷、长材的出口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到15%,中厚板、螺纹钢、型材、线材出口税率将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钢坯出口税率由15%提高到25%。原来享受出口退税的冷轧、不锈钢、涂镀以及硅钢等产品将全部取消出口退税。
    参会的中钢协副秘书长张锦钢近日证实,国家发改委确实提出要取消出口退税,但会上的分歧很大,国家发改委正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这个提议能否形成政策还是个未知数。
    对于控制钢材出口,会上还有专家提出实行出口配额制度,认为实行出口配额制度必将使国内的钢产量、铁矿石需求以及海运量纷纷下降,对于减少贸易摩擦以及铁矿石谈判都是一个有利措施。
    钢铁出口再度收紧资质标准年底将出台
    “钢铁企业出口资质认证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抑制中国钢材出口。”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胡春力曾透露。
    “限制钢铁产品出口是中国的长期政策,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使中国的钢铁产业不能无休止发展,不能成为出口产业。”胡春力说。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由国家商务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发改委承担。
    “新标准的制定有两条原则,一是倾斜于钢铁生产企业,二是对企业出口规模有较高要求。也就是说,此次钢材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钢材出口企业结构和数量的调整,新标准将有利于大型钢材生产企业和大型流通贸易商。”
    政府将出台鼓励进口政策以削减贸易顺差
    中国首份鼓励进口技术及产品目录接近定稿。此举被商务部等机构视为一项努力扩大进口的实质性举措。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商务部负责实施的这份目录,包括先进技术、装备、矿产资源等两百多类产品。列入目录的产品将享受国家贴息贷款、进口许可便利、进口信用保险、招标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这是中国首次推出大规模鼓励进口、特别是用贴息贷款等财政支持来鼓励进口的政策。该目录此前已经在相关部门内部酝酿很久。有专家对目录可能冲击国内相关行业表示担心,但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表示,加快引进新技术及产品可以促进国内行业技术创新。
    据参加此次会议的相关人士透露,目录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列出的国家鼓励引进的技术包括核电等44项。一位参加了会议的官员表示,先进技术应该还包括环保、新能源、节能、航空航天、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工程和医药等。
    目录其余三个部分分别列出镗铣加工中心等106项重要装备,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制造等66个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以及镍、镉矿砂等十几项重要的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
    据了解,此次列入鼓励进口的目录的产品,主要是可以享受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进口贴息优惠政策,解决进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贴息之外,列入目录的产品,还将得到取消进口自动许可证、进口信用保险、招标等一系列支持。除此之外,商务部也将通过自己的网站,专门为这一部分产品构筑公共服务平台。
    政府拟逐步淘汰年经营量万吨以下煤炭批发零售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煤炭经营企业 “十一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到2010年,我国将基本淘汰年经营量在1万吨以下的煤炭批发和零售企业。
    根据上述规划,在促进结构和布局优化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煤炭经营企业调控在4.7万户左右。我国还将调整煤炭经营企业区域布局,重点缩减港口集散地煤炭经营企业数量,严格控制西部煤炭增产地区煤炭经营企业增加幅度,大力提高煤炭经营流通行业的集中度,提高单个企业经营规模。
    《规划》指出,经过多年来的发展,目前煤炭经营企业数量和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基本相适应的。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着经营主体多、规模小,经营方式和布局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粗放、环保措施落后,非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规划》围绕 “十一五”时期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目标,提出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优化企业布局和结构、推进经营方式创新、加强环境治理与保护、全面改善企业素质和改进煤炭经营监管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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