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达成港口合作(附图)

2007-10-30 12:1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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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

  来自中国与东盟的十一国交通部长在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上通过《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联合声明》(简称《南宁共识,下同》)。东盟秘书长王景荣透露,中国与东盟已就《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草案达成一致意见,该协定将在11月2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六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签署。 

  《南宁共识》包括七方面内容:1、港口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国际物流链的重要节点,港口的合作离不开全面的交通合作。因此,应尽快审议通过《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并在第六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签署《中国东盟海运协议》,以便制定中国─东盟港口合作计划,明确重点和优先合作项目;2、为了促进港口发展,满足经济发展需求,有必要建立中国─东盟港口协调机制,以便更有效的开展相关合作。3、我们鼓励并支持在各次区域进行港口合作。具体合作将在未来的《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下进行讨论。4、改善投资环境并制定相关便利政策,鼓励和支持各自企业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则和规章,积极参与对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5、继续支持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通过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促进港口建设与管理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人员培训、技术与信息交流;6、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其中包括政府投资、国际金融组织和优惠贷款以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并采取多种合作方式,促进港口设施的改善;7、在国际海事组织框架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在港口国监督、海上安全、海上保安和海上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 

  王景荣表示,十一国交通部长在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回顾了于2004年11月27日在老挝万象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峰会上签署的《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提出双方应在沿海和内河港口规划、设计与建设、维护、交通运输便利化、海上安全、海上保安和海上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合作。 

  而中国与东盟在港口合作共同面临的挑战是,如何使港口在高效的管理下得到充分的发展,从而为运输提供便利的条件和优质的服务,缩短运输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本地区贸易和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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