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调整道路通行管理规定
2007-10-24 11:4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期,我市道路改扩建工程及市政建设规模较大,市区道路承受了巨大通行压力,部分路段时常发生拥挤堵塞,各类通行车辆与市区通行规定发生冲突。为最大限度解决禁与行的矛盾,交警部门近日调整了市区道路通行管理规定。 弋江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近年来, 弋江路作为我市惟一过境道路,交通压力加大,车辆将路面轧得坑坑洼洼,该路段目前在维修改造中。然而,车辆拥堵成为影响工程进度的最大障碍。为此,交警部门规定,弋江路(天门山路-利民路)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特殊车辆办证后才能通行。
该路段施工车辆及沿线单位运输车辆、本市运输物资的车辆、各类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蔬菜食品车辆、长期在本市从事运输的外地车辆,由市交警支队核办“施工路段通行证”,有效期1个月。或由特勤队核办临时通行证,当天有效。此外,进入长江市场园的车辆一律由弋江路北端辅道通行;市区通往芜宣高速及长江市场园方向车辆,一律经茶城转盘改道至十里转盘绕行;芜宣高速下行进入市区的车辆经十里转盘绕行。
市内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交警部门规定:市区天门山路以南、利民路以北、长江路以东、二环路以西为环线禁区,24小时禁止各类货 运车辆通行。需进入禁区通行的各类货车根据车型办理“小货车、大中型货车、大型施工车辆通行证”。
小型货车禁区通行证行驶范围为:禁止在赭山中路、银湖南湖、中山北路、申元街、冰冻街、吉和南路、沿河路、九华中路为环线以内区域的道路上通行(不含上述路段),有效期1个月。
大中型货车禁区通行证行驶范围为:禁止在赭山中路、银湖南湖、吉和南路、沿河路、九华中路、北京东路为环线以内区域的道路上通行(含上述路段),有效期1个月。
因渣土、混凝土、建筑材料运输需要,进入市区禁区路段的车辆,由市交警支队核办“大型施工车辆通行证”,在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原则上尽量避开中江桥、中山桥、芜宁路立交桥,有效期3日。
对城市燃气、供电、供水、市政、园林等涉及到国计民生各类抢险作业施工车辆,核办“特种车辆通行证”,不受线路和时段的控制。
大中型及小型货车通行线路不能满足生产、运输需要的,由支队核办“禁区临时通行证”,有效期3日;大中型货车原则上不办理。
外地过境各类货车由辖区大队及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核办,通行时间为晚22时至次日凌晨7时,有效期2日。线路设定为单向往返线路,避开中江桥、中山桥、芜宁路立交桥,超载车辆一律不予核办。
交警部门还规定:所有过境外地大型货运车辆及变型运输机械式大型车辆等超载超限车辆,一律不准经过中江桥、中山桥和芜宁路立交桥,所有车辆均从芜宣、芜马、芜大高速公路绕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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