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流企业所得税可优惠15%

2006-9-27 12:5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日,记者在兰州市商贸委召开的“2006’中国物流万里行•对话新大陆桥”考察采访活动座谈会上获悉,兰州市拟设立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而且现代物流企业将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按15%征收所得税。
    据兰州市副秘书长余海龙介绍,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原有仓储运输企业,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
    性收费,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予以免交,并依照有关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契税。
    据介绍,经市现代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现代物流企业为市场、商场、百货店、超市等城区配送的车辆,将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发放通行证,准许配送车辆在市内通行和停靠。
    据悉,世界100强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需要租赁办公场地,公司注册地所在县区政府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