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1个奥运立法项目列入规划 涉及小广告等方面

2006-9-19 11:2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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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1个奥运立法项目列入规划
    涉及环境、旅游、志愿者、小广告等方面
    法制网讯 记者李松见习记者黄洁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研究,首批奥运立法需求中确定的65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工作阶段。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了解到,这65个问题包括奥运会期间机动车的出行管理、节假日安排、流动人口管理、重污染企业生产限制等一系列内容,其中11个项目已经列入了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另有14个问题,需要北京和中央协调,其余的7个问题则不需立法解决,由主管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具体工作方案进行管理。
    11项奥运立法已列政府立法规划
    已经列入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划的首批11个奥运立法项目中,包括了对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管理、对小广告的广告主电话采取停机措施、无线电管理办法、奥运会志愿者招募和管理等多个方面。
    实行更严格环境标准。现有的《北京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只规定在空气严重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对有关企业限产、停产,但没有规定在重大活动期间可以采取此类措施。而奥运会期间,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较高,即使空气质量能够保持较好,但某些指标也可能不符合奥运会的特殊要求。因此,为了满足改善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需要,有必要修改现有的《北京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或者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政府在奥运期间可以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
    规范“一日游”治理小广告。为了给在奥运期间来京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北京还将对散客旅游进行立法,主要规范包括“一日游”、“胡同游”在内的散客旅游市场。同时,为了根治小广告这一城市顽疾,对小广告的广告主的手机采取停机措施也将明确写进立法当中。对于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问题的立法,将主要通过设立临时宗教场所,规范奥运期间外国人、团体在京进行宗教活动。目前市人大正在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人口、交通、休假问题将不再立法
    流动人口数量管理、市区及奥运场馆周边车辆限行、奥运期间休假等问题将不再通过立法予以规范,而由主管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
    奥运期间控制流动人口。北京将分四种不同情况进行管理。据奥运立法协调小组分析,在京的流动人口主要是从事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在奥运期间仅计算建筑业预计就将达到100万人。对于这部分人,政府可要求建委协调施工单位建立企业整建制,劝返回乡。而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政府将加强救助,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央十九部委联合发文为依据,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性救助。此外,对于废品收购、小美容美发等出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低端行业,奥运期间将加强管理,把一部分流动人口挤出北京。而对于外省市进京人口,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可以发布通告,限制进京人员数量,如进京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证明等,从根本上控制流动人口。
    奥运会期间实行交通管制。据悉,交通管制的公告文件目前正在起草之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就能完成。公告的内容将包括在开幕式及比赛期间,五环路以内机动车分单双号出行;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将扩大;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部分道路实行禁行、限行措施;划设奥运专用路线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应急措施等。此外,奥运期间还将加强对进京车辆的管理,未取得进京证的车辆进入北京市区的,将按照违反禁行规定处理。
    奥运会期间北京集中放假。北京计划在奥运期间集中放假,以奥运会之前或者之后的工作时间折抵集中休息时间。据了解,这种放假方式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会在奥运会期间放假,某些商业等服务行业有可能还要增加营业时间。关于奥运期间究竟放多少天假合适,目前奥组委与市劳动局还在研究和讨论中,尚无定论,但最有可能以16天为限。
    部分问题需与中央协调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介绍,为了给各国代表团、奥林匹克贵宾一个方便、快捷的入境通道,奥运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建议整合边防、边检、海关等多方面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统一处理奥运期间首都机场进出境专用通道问题。
    周继东还表示,奥运立法首先要由各部门、各方面提出需求,目前研究的65个项目都是各部门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奥组委、社会各界等提出的建议,是各方面认为需要解决或者关注的“问题”。对于需要立法解决的项目,还要经专家论证后,由法制办向市政府正式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决定。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还要由市人大列入立法计划。(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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