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北京市治超办获悉,自2003年12月1日华北五省(区、市)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北京市基本实现了对进出北京的超限超载车辆的全面防控。北京市受检车辆中,超限超载车辆比例连续两年控制在全国标准5%以内,目前已降至1%以下。
在交通部、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和全国治超办的领导下,北京市进一步夯实治超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了市、区两级治超机构和城区郊区流动与固定治超站。截至今年11月,北京市已累计投入治超经费2.5亿元,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97.28万人次,检查车辆693.59万辆次,卸载车辆28.61万辆次,共卸货物167.76万吨,占全国总卸载量的10%。
据了解,北京市完善了治超管理制度,将责任制延伸到基层的每个单位、站点、岗位、执法人员,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治超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周边省(区、市),特别是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在治超执法与长效管理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做到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联动,从源头遏制了超限超载行为。